1、节约材料:爬架架体搭设不超过五层楼高,根据施工进度逐层升降,比双排脚手架从地面一直搭设到结构顶层,节约大量的钢管、 扣件、脚手板及安全网;
2、施工速度快:悬挑脚手架需要不断安拆,爬架40~60分钟升高一层,可满足结构施工、装修施工的防护需要;
3、安全性好:采用多重附着与建筑外墙,设置多重水平防护,操作人员始终处于架体防护范围以内,可有效防止落物打击和人员坠落。
4、节约人工费用:架体搭设好后,只需少量人员就可对架体进行升降,节约大量的人工。
5、节约塔吊台班费用:爬架搭设好后,利用自身升降系统就可对爬架进行升降,节约大量塔吊台班费用。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指:“搭设一定高度并附着于工程结构上,依靠自身的升降设备和装置,可随工程结构逐层爬升或下降,具有防倾覆、防坠落装置的外脚手架。”俗称“爬架”。
附着升降脚手架在我国的开发应用分为研发期、推广期、规范期和发展期四个阶段。
八十年代末期,由于改革开放后我国建筑市场迅猛发展,高层超高层建筑大量涌现,如再搭设沿用传统的脚手架,不但成本高,劳动强度大,而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针对当时高层建筑外架施工工具急需改革的迫切需要,于是有人开始研发使用附着升降脚手架。其中广西一位叫叶曾绍祥的工程师,开发研制了用钢管扣件搭设的“整体提升脚手架”(即曾式挑梁式爬架);九十年代初期,又有中建六局、北京星河等单位开发生产了“导轨框架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各地区相继出现不少厂家在改进、试制不同结构类型的附着升降脚手架。
与此同时,建设部把附着升降脚手架列入“九五”十大建筑新产品、新技术进行推广,这就更加促进了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研发与应用。
在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研发、改进和推广应用展开之际,1996年10月,建设部在北京密云召开了由有关省市建委主管部门和部分专家参加的“爬升脚手架研讨会”,会议一致认为附着升降脚手架是一项有利于提高高层建筑施工效率,又安全、经济、适用性强的新事物、新技术,应当受到政府的重视和扶持,但由于爬架发生过坠落事故存在较高风险,因此还应当加强对附着升降脚手架的管理和指导。经过会议讨论并形成共识后,会上起草了国内首份《附着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爬架)设计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1999年10月12日,由建设部在北京首次组织专家,并由时任建设部总工程师姚兵亲自担任专家组主任,对国内当时技术创新、产品生产与施工较具规模的四个附着升降脚手架生产厂家生产的爬架进行了首批技术鉴定。
1999年3月30日,建设部以建标[1999]79号文,颁发了包括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内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000年10月16日,建设部结束了四年的调研争议,以建建[2000]230号文,正式颁发了《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第一次统一和规范了爬架的设计、制造、和施工管理规则。
2001年4月18日,建设部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又明确地将附着升降脚手架施工,列入了建筑业企业专项施工资质进行规范管理。
2010年9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施工附着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表明附着升降脚手架技术和管理已经日趋成熟定形,其管理己经纳入了有法可依的轨道。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最主要组成部分,垂直于建筑物外立面,并与附着支承结构连接。主要承受和传递竖向和水平荷载的竖向框架。
宽度与主框架相同,平行于墙面,高度不宜小于1.8m,最底层设置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宜设置可翻转的密封翻版。主要承受架体竖向荷载,并将竖向荷载传递至竖向主框架的水平支承结构。
架体最底层杆件轴线至架体最上层横杆(即护栏)轴线间的距离。(不得大于5倍层高)
两相邻竖向主框架中心轴线之间的距离。导轨主框架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得大于7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相邻两主框架支撑点处的架体外侧距离)不得大于5.4m。
架体的附着支承结构中最高一个支承点以上的架体高度。(不得大于架体高度的2/5,且不得大6m)
指架体水平方向悬挑长度,即架体竖向主框架中心轴线至架体端部立面之间的水平距离。架体水平悬挑长度不得大于2m,且不得大于跨度的1/2。
附墙支座是升降架的附着支承结构,承受并传递升降架的荷载,同时通过其内部设置的防坠落装置,实现意外坠落状况下的卡阻保护功能。集承载、防坠、防倾、导向功能于一身,能较好的适应结构垂直度和预留预埋管误差和较小的偏差等情况。
附墙支座由钢材焊接、加工装配而成,导轨主框架的导轨穿插在导轮座内,利用导向滚轮与导轨的滑动配合,约束导轨主框架进行上下运动。
防倾装置可以防止附着升降脚手架内外倾翻。使用时在每个附墙支座上设置一组防倾装置,从上至下共三组。防倾装置上的导轮与主框架上的导轨形成导轮导轨装置,在提升过程中,使架体滑移并起到防倾导用。
防坠落装置为摆针式结构,工作原理为:架体提升时利用防坠装置重心与销孔不在同一竖向直线,且防坠装置由于重力倒向升降架轨道一侧,从而不妨碍架体提升。当升降架发生意外坠落时,防坠落装置由于支座角钢限位块不能向下摆动,使得架体停止向下运动。
架体下降施工时,由于防坠装置安装复位弹簧(弹簧拉力设计为防坠装置中心对称两侧重量差),当架体按照设计速度正常下降时,防坠装置复位时间为架体导轨横撑刚好通过。但是当升降架发生意外坠落时,由于重力加速度的存在,架体下降速度加快,使防坠装置无法匀速复位,导致导轨横撑不能通过防坠装置,完成防坠制动。
(1)主控制柜:主控制柜应采用配有遥控器的,可以远距离操作,实现架体不上人升降,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人员安全。同时还具有漏电保护功能,进一步确保了整个拖动系统的安全性。
(2)分控制箱:每个机位设置一个分控制箱,分控制箱带有显示、传感器,可以显示该位置的荷载值,通过单机操作按钮可以完成对该机位电葫芦的单机升降或预紧作业。
翻板与底部密封的连接可用合页连接。翻板制作时必须保证架体在施工状态时与建筑物之间靠实、无缝隙,升降状态时能自如翻至架体一侧。同时为保证翻板在使用时能抵抗施工层坠物的冲击,翻板应可靠牢固,翻板宜用钢板制作。
2、投入使用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型号必须与鉴定(评估)验收合格的型号相符;对主要构配件进行了改造的,须经住建部重新组织鉴定(评估)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不得出租、出售、转包或再分包;
3、出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鉴定(评估)或验收的合格证书,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包括产品构造图),防坠器、同步装置的合格证、产品性能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操作规程和检验规程,设计、制作、安装、升降、使用、拆除和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规定;
4、编制安/拆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经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方可在现场安装;
5、配合施工总承包、监理等单位共同对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进行进场检验;安装后应进行试运行和自检,自检合格后,与总包、监理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拆/升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持有附着式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作业前应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负责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拆/升降作业和日常检查维修等管理工作。安装完毕后,需进行验收,并向总包单位出具使用安全注意事项说明书,办理使用交接手续。
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进行进场检验,加强对防倾、防坠以及同步等安全装置的检查。对已产生变形、裂缝、严重锈蚀的杆件及防倾、防坠、同步性能差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材料,应清出现场;
2、架体搭设高度不得超过15m;因建筑物结构的层高特殊、在15m架体高度范围内不能保证设置三处附墙支座时,按照架体全高与支撑跨度的乘积不得大于110 ㎡的规定执行;架体应采用阻燃密目网和脚手板,其内侧必须设置具有抗冲击力的安全防护网,架体底部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必须用翻版封闭严密,并设置中间和顶层隔离防护;自2015年1月1日起,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外立面、底板、脚手板必须使用具有防火功能的防护产品;
3、安装及每次提升、下降作业前,雷竞技官网下载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和交底,合格后方可升降或使用,检查验收资料应归集于安全管理资料;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上在任何工况下均不得放置零散钢管和架板等易坠落的物体,并应及时清理架体上的垃圾;严禁放置集中荷载;在升降工况时,严禁架体上站人;
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升降、拆除作业、防坠试验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须由其专业承包单位实施;
9、附着式脚手架所使用的电气设施、线路及接地、避雷措施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11、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不得用其悬挂起重设备;
13、当施工中发现附着式脚手架故障和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排除,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整改,整改后的附着式脚手架应重新进行验收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